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区块链电子发票是否属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福建省税务局:区块链电子发票是否属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请问区块链电子发票,是否属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留言时间:2020-09-28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区块链电子发票,属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吗,乘坐出租车等取得区块链电子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票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的通用类发票是无纸电子化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开票软件所开具的通用类发票相同。

文件依据:

根据《关于试点应用“票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通用类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规定:“一、‘票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的通用类发票是无纸电子化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开票软件所开具的通用类发票相同。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发票的版式文件,不同打印设备造成的色差不影响效力。”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