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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专用发票的开票方电话写手机号码是否可以?

标  题: 专用发票的开票方电话写手机号码是否可以?

写信人: 小**

咨询时间: 2020-10-29

回复时间: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1-04

留言内容:

目前很多贸易公司,因注册地址在居民区。很多没有另外安装固定电话,所以专用发票的开票方电话写手机号1309*** 不是写固定电话0595-**。请问:1、开票方电话写手机号码是否可以?2、取到电话写手机号码的专票能不能抵扣?(烦请问下并回复,因为太多公司写手机号码、不愿意写固定电话)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电话号码据实填开即可,可以是手机号。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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