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异地建安企业开通网上预缴增值税的功能
写信人: 吴**
咨询时间: 2020-10-29
回复时间: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1-04
留言内容:
您好,我们是异地建安企业,总机构在武汉,在厦门有分公司,在福建区域承接项目,现在电子税务局开通网上跨区域预缴增值税的功能,但是由于总机构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与分公司办税人员很少接触,无法进行实名,所以没办法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陆办税,请问可否恢复由办税人员个人实名登陆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的功能,而不需要企业登录并且法人、财务负责人实名。因为外管证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企业对办税人员的许可,对于大型企业来说,限制一定要法人、财务负责人实名十分困难,而且办税人员已实名,每次上门预缴也不需要法人、财务负责人实名。为了办税方便开通的电子税务局办税功能,实际上办税人员根本没办法使用,非常苦恼,盼回复!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跨区域建安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预缴税款申报及预受理申报、税款缴纳、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套餐业务。厦门纳税人首次办理的,由办税员从自然人业务办理栏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进入报验登记受理界面。跨区域建安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后,在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栏中对应外管证项目的右边【操作】列点击【我要申报】,可依次办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附加税申报等,保存后即可进行税款缴纳(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即可划缴,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可通过二维码扫码缴税)。
如果机构地是省外或者厦门的,具体步骤如下:
1、先用自然人业务办理登录进行报验登记;2、税务审核审批后密码发送到申请人手机号;3、自然人业务办理登录时进行相关主体申请绑定;4、企业业务办理入口登录;5、进入套餐
上述操作不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先行实名登记。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