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个人出租境内的不动产,应按照9%的税率还是5%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境外个人出租境内的不动产,应按照9%的税率还是5%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因此,如境外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出租境内的不动产应按照9%的税率计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