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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外购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后直接销售是否享受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外购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后直接销售是否享受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留言时间:2019-08-22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茶叶加工企业,从农户手上购买其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然后我公司对其鲜叶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毛茶后直接销售,请问是否享受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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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3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如贵公司是外购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茶。可以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

  “一、种植业类

  ……

  (六)茶叶初加工

  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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