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办食堂能否对外开票
留言时间:2019-08-22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您好,公司自办食堂(公司不属于餐饮业),有外来人员临时或长期在我司食堂用餐而支付的相关费用,有两个问题需咨询请教:
1.是否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收到的用餐费用是否可以直接冲减福利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3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贵公司是属于提供餐饮服务,应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申报缴纳增值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