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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租赁开票问题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租赁开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1-04-22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咨询下房屋租赁开票问题:房东人在广东珠海,没有在泉州,房屋租赁需要开票走账,这种情况要如何操作?需要去税务局提供哪些资料?房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书?有模板吗?若委托人前去开票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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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进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后,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先在“我要办税”-“自然人房源(场地)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对应房源(场地)信息,审核通过后可点击自然人房租发票代开,选择需要代开的票种后进入申请代开界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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