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分类
留言时间:2021-05-21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本公司在产品研发阶段会招募多名志愿者人员,志愿者定期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诊疗咨询结果,包括生活习惯、家族遗传病史,医院诊疗结果等,本公司向志愿者支付劳务费用。
请问该项业务是否属于劳务税范畴?适用税目是否属于劳务所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情形,志愿者取得该笔劳务费用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