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写信人: 张**
咨询时间: 2021-07-05
回复时间: 2021-07-09
发布时间: 2021-07-09
留言内容:
按期应申报未显示水利建设基金项目,是改成年度申报了吗,如果是能否提供相关文件通知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起,我省(不含厦门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实行按年征收,2021年所属期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在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缴纳。具体文件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查看。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相关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