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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销售方误作废购买方已认证发票的标准处理步骤!

发票作废,对方已认证

留言时间:2019-07-01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6月发现税率开具错误,于是作废发票。但是对方已认证发票,需要怎么处理?重新开一张给到对方可以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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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01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销售方误作废发票的,需要向税务机关及时报告情况,告知购买方进项转出该税额后再重开一份发票给购买方即可。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提供帮助,感到满意,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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