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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实操!合同金额不固定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印花税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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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合同金额不固定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印花税如何申报

日期:2019-09-23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政策: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4点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涉税咨询一:定额五元贴花金额是否可以冲抵实际金额计算的印花税金额。

涉税咨询二: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具体在税务系统申报时应如何填报?假设合同为租赁合同,税务系统申报选择财产租赁合同,计税金额为5/0.001反算填报吗?

答: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定额五元贴花金额可以冲抵实际金额计算的印花税金额。需要在系统中反算申报,计算方式可按您咨询的实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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