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混合销售如何开票问题?
日期:2019-10-15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如何开具发票?能否全部按照餐饮服务项目开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应按照不同税目分别开具,不能全部按照餐饮服务开具发票。
文件依据: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