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对国外客户开具增值税普票,开具要求是什么
留言时间:2020-09-21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国内企业能否对国外客户开具增值税普票,客户仅有英文名字。对名字、税号、税目描述等是否要具体要求,是否有备案要求?开具增值税普票对免税服务是否会重新纳入征税范畴呢?
如果不可以开具增值税普票,对开具形式发票有没有具体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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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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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1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一、推行范围
我省范围内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需要开具出口发票的,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出口发票。
(二)“税率”栏目
出口货物及劳务服务适用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开具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出口货物及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开具时应选择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1、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购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等可不填写,但须在地址电话处填写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如果是出口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域的,需填写购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