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四川  >  四川省税务局:村资公司将在其他企业取得的分红款分给村民,村民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四川省税务局:村资公司将在其他企业取得的分红款分给村民,村民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村资公司将在其他企业取得的分红款分给村民,村民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留言时间:2020-09-27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村民以土地入股以村资公司为股东入股殡葬公司,殡葬公司将分红款分给村资公司,村资公司再将分红款分给村民,村民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7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