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资公司将在其他企业取得的分红款分给村民,村民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留言时间:2020-09-27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村民以土地入股以村资公司为股东入股殡葬公司,殡葬公司将分红款分给村资公司,村资公司再将分红款分给村民,村民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7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