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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2020年税务手续费返还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2020年税务手续费返还

咨询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内容 2020年缴纳的委托代征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税返款什么时候开始交资料进行返还

办件编号 NSZX20201100375 咨询时间 2020-11-03 16:41:3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2.“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以此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4日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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