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1-02-06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尊敬的税务局老师,您好,公司员工出差网上订的机票及住宿,平台开具的发票项目是旅游服务机票住宿,请问,企业收到此发票能做为差旅费报销附件,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07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