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发票
留言时间:2019-07-23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2013年购买一批家具,商家没有主动开具发票。现在出现售后商家不予以正常售后,送货单上小字备注:此购买家具价格不含税。
请问我现在还能索要发票吗?能举报该商家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24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我们的人工服务时间为9: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