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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机票计算抵扣

09-30 机票计算抵扣 我要评论

机票计算抵扣

留言时间:2019-08-28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没有机票,只有开的电子普票,明细是机票款,备注栏有航班信息但没有个人乘机信息,抬头是公司抬头,可以计算抵扣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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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8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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