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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京东购物第三方开票

09-30 京东购物第三方开票 我要评论

京东购物第三方开票

留言时间:2021-03-05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我们公司在京东平台买了第三方的东西,付款是在京东平台付给京东的。第三方出货和开发票给我们了。想请问下这种付款给京东,但是第三方出货和开发票是不是可行?因为很多电商京东,淘宝都是这样操作的,如果不行有什么方法操作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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