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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财税〔2016〕36号增值税完全在境外发生如何判定

完全在境外发生如何判定

留言时间:2021-03-01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财税〔2016〕36号  第十三条(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请问我们根据什么标准判定,完全在境外发生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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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2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联系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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