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6-09 12: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名单如下:
1.成都泯町荟荣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5MA66Y5686P,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67号(附件1)。
2.成都汀荟迦御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5MA65MY8C4D,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68号(附件2)。
3.成都烘烘火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5MA62M3HT31,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69号(附件3)。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3楼324室
联系人:乐铮 黄一明
联系电话:028-89483558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67号).doc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68号).doc
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69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