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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的理解

“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的理解

留言时间:2021-08-03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B为A公司全资子公司,C、D同为B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将持有D公司股权转让给C公司后(D成为C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股权(含D公司)一并转让给母公司A公司,请问此项交易中,B转让C公司股权,是否影响D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分股权实质经营活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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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0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规定:“二、《通知》第三条所称“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是指自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是指股权或资产划转合同(协议)或批复生效,且交易双方已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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