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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西部大开发咨询

09-30 西部大开发咨询 我要评论

西部大开发咨询

留言时间:2022-05-27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主要从事国家电网的农网维护业务(具体包括农村电网日常巡查、检修、维护等业务),该项业务收入占比超过公司总收入90%。我公司是否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新增鼓励类产业四川省第23项“服务外包”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优惠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5-31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该目录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执行期限内修订的,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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