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四川  >  四川省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四川省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留言时间:2022-06-13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在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我单位属于普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6-20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