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支出
留言时间:2019-12-09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向A公司承租某一房产用于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5年。我司租入后花费了较大的费用将该房产进行装修,装修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0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综上,公司对租入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