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出口退税
日期:2019-05-10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2018年度还有一些报关单因为缺失进项发票信息,无法在国家规定的时间4月18日前申报退税,但是已做了出口无电子信息备案。5月初我司重新申报退税时发现备案资料中有一张发票号码录错了,导致无法正常申报退税,相关问题已经反馈给退税部门,退税部门给出的答案是总局退税系统原因导致无法修改,不能退税。我司所有业务都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对发票问题有疑义可以进行函调调查,发票录错是我司失误在先,但是不能因为一张发票录错就告知我司无法退税,损失几十万的退税款,希望总局能尽快解决这个退税系统问题,或者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帮助我司正常申报退税。
答:转管理四科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贵司反映的问题,若企业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错误,正式申报时系统自动校验申报的凭证号与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是否匹配,若不匹配则无法申报。经多次与贵司电话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积极向市局请示,现拟向市局申请运维解决。以上答复,如有其它不明之处,请联系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源管理四科,电话:5315215。再次感谢您的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