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通告(钮某)
发布时间:2022-01-21 14:46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被检查人钮伟进行检查,因该人不在原地址,相关人员无法联系,《税务事项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钮某.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