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税稽三罚[2022]41号
案件名称 徐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一)增值税 你单位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应按3%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你单位2018年位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入9948670.5元,其中:一至四季度分别收取508010元、963920元、1853860.5元、6622880元,2018年一至四季度分别应补缴增值税14796.41元、28075.34元、53995.94元、192899.42元,以上小计289767.11元。 2019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16359185.13元,其中:一至四季度分别收取6487505元、4075444.6元、2702303.53元、3093932元,2019年一至四季度分别应补缴增值税188956.46元、118702.27元、78707.87元、90114.52元,以上小计476481.12元。 2020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8683329.4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对你单位2020年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你单位2018年一至四季度分别应补缴增值税14796.41元、28075.34元、53995.94元、192899.4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你单位应按百分之七的税率补缴2018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1035.75元、1965.27元、3779.72元、13502.96元,小计20283.7元。 你单位2019年一至四季度分别应补缴增值税188956.46元、118702.27元、78707.87元、90114.5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你单位应按百分之七的税率补缴2019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13226.95元、8309.16元、5509.55元、6308.02元,小计33353.68元。 证据罗列: 证据(1)2018-2020年度收入统计表 证据(2)预收账款明细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其他收入明细账、营业外收入明细账 (三)印花税 你单位实收资本增加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应按万分之五的税率对资金账簿征收印花税。 你单位2018年2月实收资本增加200万元,应补缴资金账簿印花税1000元; 2018年5月22日实收资本增加70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的规定,应补缴资金账簿印花税175元,小计1175元。 你单位2019年实收资本增加100万元,应补缴资金账簿印花税250元。 你单位2020年实收资本增加736
处罚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少缴的2018年一至四季度增值税14796.41元、28075.34元、53995.94元、192899.42元,分别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8年一至四季度增值税罚款7398.21元、14037.67元、26997.97元、96449.71元,小计144883.56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9年一至四季度增值税188956.46元、118702.27元、78707.87元、90114.52元,分别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9年一至四季度增值税罚款94478.23元、59351.14元、39353.94元、45057.26元,小计238240.57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8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1035.75元、1965.27元、3779.72元元、13502.96元,分别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8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517.88元、982.64元、1889.86元、6751.48元,小计10141.86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9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13226.95元、8309.16元、5509.55元、6308.02元,分别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9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6613.48元、4154.58元、2754.78元、3154.01元,小计16676.85。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印花税1175元、250元、18407.2元,分别以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8年、2019年、2020年印花税罚款587.5元、125元、9203.6元,小计9916.1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393443.85元,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罚款196721.93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单位2018年、2019年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拟处以5000元罚款。 3.鉴于你单位承诺履行代扣代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交的2018年、2019年个人所得税201198.19元、30889.64元,分别处以少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8年、2019年个人所得税罚款100599.1元、15444.82元,小计116043.92元。
纳税人名称 徐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DA058J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3***DA058J
法人证件号码 4****************7
法人姓名 周某
处罚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少缴的2018年一至四季度增值税14796.41元、28075.34元、53995.94元、192899.42元,分别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8年一至四季度增值税罚款7398.21元、14037.67元、26997.97元、96449.71元,小计144883.56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9年一至四季度增值税188956.46元、118702.27元、78707.87元、90114.52元,分别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9年一至四季度增值税罚款94478.23元、59351.14元、39353.94元、45057.26元,小计238240.57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8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1035.75元、1965.27元、3779.72元元、13502.96元,分别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8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517.88元、982.64元、1889.86元、6751.48元,小计10141.86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9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13226.95元、8309.16元、5509.55元、6308.02元,分别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9年一至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6613.48元、4154.58元、2754.78元、3154.01元,小计16676.85。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印花税1175元、250元、18407.2元,分别以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8年、2019年、2020年印花税罚款587.5元、125元、9203.6元,小计9916.1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393443.85元,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罚款196721.93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单位2018年、2019年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拟处以5000元罚款。 3.鉴于你单位承诺履行代扣代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交的2018年、2019年个人所得税201198.19元、30889.64元,分别处以少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018年、2019年个人所得税罚款100599.1元、15444.82元,小计116043.92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9-23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9-2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