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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税务局:员工超过300人,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不得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主体名称

嘉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嘉税一稽罚﹝2022﹞7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8-29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偷税款192550.26元百分之五十罚款计96275.13元。

罚款金额(万元)

9.627513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嘉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偷税款192550.26元百分之五十罚款计96275.13元。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18-2020年经营期间,将非你单位员工报酬以工资单的形式进行税前列支,尚有770201.87元未取得相应发票及其他有效合法凭证且未进行纳税调整,同时你单位2019年、2020年员工超过300人,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不得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处罚机关

嘉兴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400MB1515866B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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