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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0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0月11日)

发布时间:2021-10-11  11: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0月11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0月11日

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诸暨市***茶语食品商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QH74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某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339011********367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税一稽罚〔202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偷税

处罚事由 

1、2018年6月,你单位在某宝店铺出售商品,实际结算价格为392元,该笔订单未开票未申报。 2021年4月9日,你单位补开上述订单对应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33002000611,发票号码96740655,发票金额392.00元,税额3.92元,价税合计395.92元。

2、2018年4-6月,你单位应申报销售额50717.80元,实际定期定额申报29400元,超出定额部分销售额未进行纳税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对于违法事实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对于违法事实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对你单位超出定额部分销售额未进行纳税申报行为,处1000元罚款。

处罚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 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生效期2021/10/11

处罚截止期 2099/12/31

公示期限 一年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序号 2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绍兴***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C8X46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某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421222********643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税一稽罚〔2021〕94号

违法行为类型(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虚开

处罚事由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李某,在杭州一家电商城定制价值3.1万元的办公用品,要求该店开具6万元的发票,收到杭州博梅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033002000111,发票号码76953483,开票日期2020年5月28日,金额59405.94元,税额594.06元,价税合计60000.00元。上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你单位于2019年12月列入管理费用-暂估科目,2020年5月冲减暂估列入管理费用-办公费项目,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税前扣除60000元。你单位已于2021年3月5日补缴企业所得税3000元及滞纳金12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对上述违法事实处已补缴企业所得税80%的罚款2400元。

处罚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 0.24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生效期 2021/10/11

处罚截止期2099/12/31

公示期限 一年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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