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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问题

留言时间:2020-02-26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领导,您好,

A公司持有C公司50%股权,B公司持有D公司50%股权,AB公司以持有CD公司股权注册成立E公司,ABCDE都为居民企业,且12个月不改变经营模式和股权结构,请问A/B/E公司的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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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叙述,无法明确您所述“AB公司以持有CD公司股权注册成立E公司”的具体事项以及A/B/E企业是否取得相应收入等,建议您详细描述后重新提交,或致电0591-12366咨询;或在“福建省税务局网站首页”,“我要提问”模块进入12366在线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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