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社保能否补缴
写信人: 张**
咨询时间: 2020-03-23
回复时间: 2020-03-27
发布时间: 2020-03-27
留言内容:
公司3月社保增员一名 1.2月能否补缴?
回复部门:
省局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如果您是要补缴该员工2020年1月和2月所属期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该员工首次参保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2020年1月之前,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补充申报职工养老保险。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