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兼营进项税抵扣问题

福建省税务局:兼营进项税抵扣问题

09-29 兼营进项税抵扣 我要评论

兼营进项税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20-03-25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是养奶牛的企业,产鲜奶,与一家做旅游的关联公司合作做奶牛参观等旅游服务,请问牛舍、污粪处理设备等的进项税能抵扣吗?鲜奶、旅游观光成本如何划分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兼营一般计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且无法划分进项时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