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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闽税函〔2019〕68号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整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09-29 闽税函〔2019〕68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税函〔2019〕68号

发布时间:2019-03-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省发改委:

  《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整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53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税务系统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整合共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6年,原省国税局、地税局已对接省发改委(省数办)政务信息汇聚平台,并根据省发改委要求,于2017年通过政务信息汇聚平台向地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纳税人信用、房地产交易等信息。

  2018年,根据深化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在省税务局专门成立了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进一步强化了对数据整合共享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2018年11月,省税务局制定了《福建省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年—2022年)》,专门列出“信息同步共享”工作事项10项,对实现税收信息数据的共享交换提出具体工作目标。截至2019年2月底,已通过平台接入企业所得税核定结果、购房发票开具信息、延期申报核准、强制执行登记等13类28项数据,共2578万条记录。同时,省税务局在原有向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回流纳税人信用、房地产交易等信息的基础上,于2018年增加回流车辆购置税等信息,重点解决各地反映的实施网上行政审批过程中重复录入的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阶段,省税务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推进政务信息整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继续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做好政务信息共享目录维护及数据汇聚的日常工作,保障与政务数据汇聚平台的对接顺畅。同时,根据各地需求,继续配合做好向地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相关数据工作,解决基层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实施对接政务数据共享的对外数据交换平台建设,统一规划实现共享接口,提供安全、高效的平台支撑,保障减税降费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各项优惠政策的顺利推进,切实提升广大纳税人、参保人等社会大众对实施税费新政的获得感。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陈慕斌

  联 系 人:章志刚

  联系电话:0591-63118281,1805910176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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