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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个税汇算清缴适用税率如何分配到每个月

09-29 税后收入计算个税 我要评论

个税汇算清缴适用税率如何分配到每个月

留言时间:2020-04-15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我与公司签订合同,收入为税后收入,个税由公司承担,2019年分别在两家公司工作,汇算清缴时如何计算两家公司各承担多少税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答复如下:一般情况下如果个人所得税为支付方承担,则代扣代缴义务人会将税后收入换算成税前收入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建议您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相应情况。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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