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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办理社会保险费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办理社会保险费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留言时间:2020-04-06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缴费人可签订社会保险费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到期自动划扣应缴费款,无需再行申报。这个我店面原来可以,现在不行。去年去做了几次,现在还是不行。这要去哪里办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三方协议状态是否正常。银行卡状态是否正常,余额是否充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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