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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体育业简易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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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体育业简易征收项目

日期:2019.7.23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单位名称;莆田市体育场地管理处,主要职能是负责体育场地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保护、维修体育设施及保证比赛、训练的正常开展和后勤服务工作。主要收入为门票收入、场地使用费收入、店面租赁收入、运动队训练及比赛住宿费和伙食费收入。请教哪几种收入可以申请简易征收,如果符合简易征收,其依据是哪几个条款。

答:您好!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

文件依据: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

(六)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三、其他政策

……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七)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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