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登记信息缺项如何处理
日期:2019.8.7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因个人所得税信息登记中需要个人实名手机号,员工无手机号(员工夫妻公用一个号码)时,如何处理,总不能强制员工购买使用吧,又因系统申报无手机不通过,请问如何处理。
答:您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登记”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如您所述,可填写有效的,能取得联系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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