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公司跨区变更经营地址
日期:2019.8.6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我单位是跨区迁移经营地址,要先办理注销迁移手续是吗?注销迁移手续需要什么材料?之后的流程?
答:您好!跨区迁出的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若未三证合一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跨区迁入的资料如下:
(1)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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