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股权转让后又代持股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日期:2019-01-28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您好!请问居民企业处置所持有的子公司长投后又代持股份(即处置的长投没有办理工商变更),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点是什么?
答:福建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相关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但根据您的叙述,我们还需核实贵公司发生业务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可以登录“福建省税务局网站首页”,“我要提问”模块进入福建税务12366在线涉税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