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这个点子太好了!以客户为中心调整组织结构和业务模式,满足客户发票开具需求!

福建省税务局:这个点子太好了!以客户为中心调整组织结构和业务模式,满足客户发票开具需求!

09-29 简易计税 我要评论

福建省税务局:混凝土分公司能不能开13%专用发票?

日期:2019-09-12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我公司为混凝土生产公司,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3%,目前新接到中建海峡、池店、磁灶等工地,工地强制要求开具13%专用发票,否则扣压货款。有人这样操作,混凝土生产公司设为总公司、另外申请一家分公司(没有法人、没有股东、非独立核算)然后申请一般纳税人(13%),再开给工地13%专票;(注,因工地要求资质,用分公司就可以说是总公司延申业务,总公司有资质,当然分公司也跟着有资质,就样分公司就不用申请资质)。已向当地税务咨询,有2种意见。故请问:总公司(简易)3%、分公司能不能开13%专票?恳请回复

答:您好,发票应如实开具,根据您的叙述,实际业务中销售方是哪家公司就应由哪家公司开具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13%,简易计税方法为3%

文件依据: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

税乎网链接:

非常感谢纳税人给我们提供的启发!福建税务局回复也干净果断,坚持业务实质,而不是什么三流四流一致,这也是福建局对待增值税开票的一惯原则!

下面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的限制文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注: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上述6%征收率调整为3%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