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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税务局:榕税函〔2021〕47号关于在主城区大力扶持和推广智能停车场(楼)建设的建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3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4-18 16:50

榕税函〔2021〕47号

尊敬的李家胜代表:

  《关于在主城区大力扶持和推广智能停车场(楼)建设的建议》(第12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公共停车建设,在税收方面给予五至七年的免、减优惠”的建议,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市一级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智能停车场(楼)建设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是聚力减税降费。为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我局切实提升站位,把落实优惠政策作为工作重点,助力企业跑出发展的“加速度”。2020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140亿元。同时,积极落实2021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如: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等等。二是加强金融支持。为解决停车场建设资金投入困难问题,我局依托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税企银联动平台”,与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16家银行实现“省对省”线上数据直连,帮助中小企业通过线上申请、办理“银税互动”信用贷款,足不出户实现“秒批、秒放、秒贷”。2020年,帮助逾7000户中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超过80亿元;2021年已有1555户企业获得4905笔“银税互动”信用贷款,金额约15.46亿元。三是优化纳服举措。通过减少工作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简并报送材料等各种举措,让政策红利快速直达市场主体,实现各项服务提速增效。如:开启“容缺办理”通道;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推行线上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实行电子税务局业务受理2个小时审核;推出升级版减税降费红利清单;推出全国首家税务云厅入驻银行,受到中央电视台等各级媒体报道;与“钉钉”合作开通全省首个智能“一站式”税企服务新平台,被市政府纳入与阿里巴巴深度合作建设项目;以2021年第30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我局推出了集成创新的“榕易办”税收服务体系,聚焦开办登记、网上申报、税费减免、咨询解惑、税务注销等市场主体经营周期涉税服务的十个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坚持一件事一次办好、办成,打造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新格局,让便民办税春风常暖人心。

  我局将继续落实好现有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加大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同时,我局也将适时向上级局反映人大代表的相关政策诉求建议,如有新的政策出台,将积极贯彻落实。

  领导署名:潘玉玲

  联 系 人:宋志铖

  联系电话:0591-83326574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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