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股东变员工?哈哈好筹划!年底没有还清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福建省税务局:股东变员工?哈哈好筹划!年底没有还清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福建省税务局:年底没有还清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日期:2019-11-19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员工跟公司借款买房,签订8年期合同,并且按期支付利息给公司。合同未到期,年底没有还清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不需要的。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