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写信人: 李**
咨询时间: 2019-12-05
回复时间: 2019-12-11
发布时间: 2019-12-11
留言内容:
1、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涉及到哪些税? 2、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需要备案吗?或者要留存备查的资料有哪些?
回复部门: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为您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的描述无法判断您问题一中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建议您补充描述您的问题重新提交。
二、贵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相关留存备查文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规定
文件依据: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股权投资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
(二)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文件;
(四)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
(五)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权益)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八)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