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补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19-12-11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2019年1月-4月份有未发的工资,现在员工已离职,我公司准备在2019年12月份发1月-4月份工资给这位离职员工,问题:个税申报怎么申报?之前弄成了非正常了,现在是否要弄成正常的申报? 可以这样申报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叙述,贵公司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代扣代缴申报时,应修改人员状态为:正常,从业类型:雇员进行正常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