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5-25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我5月22日问了这个问题,但并未得到肯定的回复。因此再次恳请老师解答:土地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的理解目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对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因此我们认为土地租赁合同并未在财产租赁合同中列举,因此不征税。
但目前当地税局的解释是:虽然土地租赁合同未在财产租赁合同中明确列举,但应视同租赁房屋合同交印花税。
因此,请老师予以解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5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