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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开具运输发票企业是否必须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开具运输发票企业是否必须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留言时间:2020-09-04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单位为非运输企业,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发生了运输业务,对方要求开具运输发票,是否可以据实开具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04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六节 交通运输服务

 一、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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