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免年限的起算点
留言时间:2020-09-23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这个年限的起算点如何确定,特别是契税完税证明的时间跟房产证时间不一致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出台政策解读,明确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想咨询下咱们成都是如何确定起算时间。
附件
房地产交易增值税征免年限调整政策解读.doc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联系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