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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中药材冬虫夏草和贝母是不是免增值税

冬虫夏草税务问题

留言时间:2020-10-01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是阿坝州理县个体户,我的问题是中药材冬虫夏草和贝母是不是免增值税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09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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