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养老保险一直未交
留言时间:2020-11-24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入职公司从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公司一直未缴纳公司部分养老,账户上只显示个人缴纳部分,请问这样合法吗,公司部分什么时候开始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25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 劳动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社字〔1998〕6号
第二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及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为保障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筹集的专项基金。
第六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分别缴纳。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5日